就業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依法保障勞動者權益,既是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守護千家萬戶安寧幸福的重要支撐。值此“五一”國際勞動節來臨之際,4月30日,廣州法院發布2026年勞動爭議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案明確超齡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待遇依法應予保護。
該案中,周某入職瀚某公司時已年滿64歲,在工作期間被機器夾傷右手并入院治療。隨后人社部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周某所受傷害屬于工傷。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周某的勞動功能障礙等級為七級,停工留薪期四個月。周某要求瀚某公司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瀚某公司抗辯稱周某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雙方僅成立勞務關系,拒絕承擔賠償責任,遂成訟。
法院認為,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受聘到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傷害,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參照該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相關費用。周某雖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其已被依法認定為工傷,故公司不能以雙方是勞務關系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遂判決瀚某公司參照工傷保險待遇向周某支付相關費用。
典型意義
該案是在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背景下,依法保護超齡勞動者權益的典型案例。案件實體處理明確了用人單位對“銀發勞動者”的規范用工義務,強調了提供必要勞動保護與安全保障的法律責任,對于引導用工單位規范管理、防范用工風險具有鮮明導向作用。該案不僅有力維護了超齡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為構建公平、包容、安全的就業環境提供了司法樣本,彰顯了司法在推動老有所為中的責任擔當與保障作用。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趙越 通訊員:張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