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我市出臺新規,進一步拓寬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
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可提取公積金
惠州日報訊 (記者楊帆 通訊員林峰 徐進)6月12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6年7月1日起,惠州繳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這是我市持續優化公積金使用場景、落實公積金制度改革部署、推進“好房子”建設的又一民生舉措。
《通知》明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的,在電梯安裝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房屋產權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本次更新電梯本人實際支付的費用,且僅限提取一次。
辦理所需資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證》,若申請提取產權人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及婚姻關系證明材料;不動產權證書;已更新電梯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更新電梯費用分攤協議;安裝電梯費用(銷售、施工)發票或個人分攤費用發票,個人支付憑證;申請人名下正常使用的I類儲蓄卡。
在此之前,我市已逐步放寬租房、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等場景的公積金提取限制。此次新增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渠道,是對原有相關政策的補充完善,由此構建起覆蓋“新建加裝電梯”與“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兩大場景的支持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