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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出臺2026年度市區住宅用地新規“撐腰”好房子
減少公攤壓力 破解配套痛點
惠州日報訊 (記者楊帆)近日,市自然資源局印發《惠州市區2026年度住宅用地規劃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優化配套設施設置、支持多樣化停車模式,以及鼓勵綠色住宅和智慧住宅建設等四大維度施策,引導企業開發更多高品質住宅項目,進一步支持“好房子”建設。該《措施》與同期市住建局等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形成聯動,共同優化惠州樓市發展環境。

近年來,惠州持續優化住宅用地規劃管理,不斷完善城市配套設施,著力打造高品質宜居城市。惠州東江圖片社供圖
符合條件的輔助用房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和公攤
優化居住配套設施的設置,是此次新規的重點方向之一。《措施》明確,建筑物屋頂的公共樓梯間、電梯機房等輔助用房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合計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屋頂水平投影面積的25%),且不計入公攤面積。這一規定將有效減少業主公攤壓力,提升居住性價比。同時,對于社區公共服務用房、養老設施、垃圾中轉站等約定建成后無償移交政府的配套設施,其建筑面積同樣不計入容積率,相關土地按劃撥性質登記。此舉將引導房企主動完善社區配套,破解以往部分住宅項目配套滯后、功能不全的痛點。
在停車難問題日益凸顯的當下,《措施》支持多樣化停車模式,為剛需住宅項目減負。對于用地不超過4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建筑首層用作停車庫及配套設備用房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層高不超過4.5米),同時明確以停車庫頂面平臺作為室外地坪計算相關建筑指標。對于4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項目,則需由各區(管委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專題論證及審議后實施。這一舉措既能緩解停車供給不足的問題,也能降低房企開發成本,引導其將更多資源投入到住宅品質提升上。
優化計容規則,支持綠色住宅和智慧住宅建設
聚焦綠色住宅建設,《措施》進一步優化陽臺、空中花園設置規則,兼顧居住舒適度與生態環保需求。對于陽臺,新規明確進深在2.4米以內的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積的二分之一計入容積率。且每戶陽臺的水平投影面積,不超過該住宅套內建筑面積20%的部分,按二分之一計入容積率。對于戶屬空中花園,其水平投影面積不超過套內建筑面積25%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和產權登記面積。同時對空中花園的結構、綠化面積、防護措施等作出細致要求,兼顧生態性與安全性,將推動更多綠色生態住宅入市。
支持智慧住宅發展,合理配置凸窗、設備平臺,是此次新規的另一大亮點。《措施》明確,符合規定尺寸的凸窗,其水平投影面積不計入容積率(不超過套內建筑面積的6%);每戶設備平臺的水平投影面積,不超過套內建筑面積3%且不大于6平方米的部分,同樣不計入容積率。這一規定將為房企打造高品質住宅預留空間,釋放產品創新活力,提升居住舒適度。
業內人士分析,此次惠州出臺住宅用地規劃管理新規,是落實國家“因城施策”調控要求、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新變化的具體舉措。作為惠州在馬年新春之際出臺的重要樓市配套政策之一,《措施》從供給端精準施策,加大對高品質住宅項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將進一步推動惠州住宅品質升級,助力惠州房地產市場向綠色化、智慧化、高質量發展轉型,進一步擦亮惠州生態宜居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