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陽區教育局印發修訂后的《惠州市惠陽區教育局關于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優化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促進教育公平。新辦法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今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同期執行。
修訂后的辦法明確,積分入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惠陽區教育局統籌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聯合審核,全程接受查詢與社會監督。
積分入學適用對象分為兩類:
一是本人不具有惠陽區戶籍,隨父或母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其父或母須在報名時持有惠陽區有效居住證,且惠陽區基本養老保險處于正常繳納狀態。
二是本人具有惠陽區戶籍,但戶籍地不在申請學校所在鎮(街道),其父或母在申請學校所在鎮(街道)就業、投資或居住,需跨鎮(街道)接受義務教育的。
申請入讀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必須是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兒童,申請入讀七年級的隨遷子女必須是當年已完成規定年限小學教育的學生。
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以其父或母《廣東省居住證》登記地址為準,確定申請學區。隨遷子女其父或母為惠州市內戶籍無法辦理居住證的,依次按房產地址、基本養老保險繳納地址、營業執照登記地址確定申請學區。
申請入學積分計算方法,按隨遷子女其父或母基本養老保險、住房保障、穩定居住、投資納稅和參加志愿服務等加分項目共五項指標及其分值計算,所有指標和項目積分只計算父或母一方,不累加計分。

(具體積分指標、項目和分值計算表)
辦法強調,已錄取學生須在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下一步,惠陽區將嚴格落實新的積分入學辦法,穩妥做好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教育公平與群眾切身利益。
惠報全媒體記者李芳娟